近日,国家卫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为鼓励企业参与儿童专用剂型规格药品的生产,《意见》在保障生产供应方面提出,今后儿童专用剂型可单独列出规格品种,不受成人药品定价水平影响。同时,对儿童适宜的剂型研究制定较为宽松的定价范围,以鼓励企业参与生产。
为进一步降低家长购买时的药品价格,意见指出,将发挥医疗保险对儿童用药的保障功能,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对部分临床必需但尚在专利保护期内的进口儿童用药,探索建立价格谈判机制,推动降低药品价格。
针对药品缺乏儿童用药数据的情况,《意见》中提到,今后将探索建立新药申请时提供相关儿童临床试验数据及用药信息的制度。对已上市品种,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及时补充完善儿童临床试验数据。
同时,发挥专业协会的学术优势,总结临床用药经验及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制定儿童用药指南,引导企业修订药品说明书。(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