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站内搜索:
期刊资料搜索
政策法规
新标准下中国仅4.1%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顾瑞珍、余俊杰)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

    同日发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

  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仅海口、舟山和拉萨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超标城市比例为95.9%。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十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其他256个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69.5%。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酸雨区面积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10.6%。

  李干杰表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工地扬尘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争取让老百姓看到、享受到更多的蓝天白云。

   环保部:去年京津冀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0

   国务院将约谈空气质量不达标地方政府责任人

   环保部部长:坚决向污染宣战

   空气质量由谁负责有望写进大气污染防治法

   环保部发布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

   我国首次将区域限批写进环保法 剑指政府不作为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鞍山市企业文化研究会 鞍山社科院企业文化研究所 主管单位: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
您是第位访客地址:鞍山

辽ICP备13010365号-1 技术支持:鞍山创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