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票等于丢钱” 铁路这般规定你能接受吗?
上海旅客张成国因为临时改变了行程需要提前一天从上海前往北京,无奈之前买好的票不慎丢失,为了不耽误行程,只得重新买一张票,准备到了北京后再去窗口将丢失的票退掉。
不料,张成国在北京站窗口得到的答复是:“丢失的票是不能够退的,丢票等于丢钱。”张成国不解地说:“网上有我的购票记录,可以证明我为这张票支付了票款,并且现在是我本人拿着我的身份证来退票,为什么不行?”窗口售票人员一直在重复一句话:“没办法,这是我们的规定。”
丢票等于丢钱?张成国说,货币有流通、交易等功能,并且货币又不是实名制,一张火车票仅仅是一张乘车凭证,怎么就能等于钱?“更何况,在没有网络售票、实名售票的年代,如票丢了的确无法证明你对这张票的所有权,但现在有网络交易记录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权属关系,为什么相应的服务却还是跟不上?”
除了不能退票,丢失的车票还不能办理改签。车票丢失了虽然可以乘车,但程序非常复杂。
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票丢失了,可以在窗口再支付一次票款,窗口会开具一份证明,旅客需拿着这个证明到列车上去找列车长获得相应的座位,同时也需开具一份证明,到站后再拿着这些证明到窗口退款。
倘若车票丢失但又需车票作为报销凭证,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车票丢失不能补办,车票只能开具一次。
类似的情况在多地出现,消费者最终也只能无奈接受。身份证丢了可以补办,银行卡丢了可以挂失,火车票丢了居然只能自认倒霉,看上去不可思议,但也别无他法,因为这是“规定”。
铁路部门如是说:此举是为阻断重票登车违法行为
带着旅客的疑问与无奈,记者向铁路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此项规定原来是为了阻断重票登车的违法行为。
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后,相应的配套设备和管理逐渐跟上,包括刷票闸机、车票与身份证查验等,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一是车站设置的刷票闸机是无法识别车票是否为同一张,只要是有效车票都能够通过;二是火车站的实名验票没有机场那么严格,有一些冒用他人车票的人容易蒙混过关。
针对重票登车的行为,铁路部门还采取了其他相应措施。铁路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与重票登车类似的是,一人拿身份证进站,一人拿车票进站,同样是“一座两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了方便旅客出行,铁路部分线路采取了“刷证”进站,即凭身份证就可进站不需车票,但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一些人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套票。随后,铁路部门改变了闸机的设置,如旅客凭身份证领取了车票,该身份证“刷证”无法通过。
可见,铁路部门的规定是为了规范乘车秩序,打击套票行为,减少铁路部门的损失,但在制度设置方面却忽视了正当乘车的旅客权益。
专家:完善软件硬件,莫让逃票者的过错殃及广大旅客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教授孙章认为,铁路部门的规定是从减少自身损失的角度出发,没有把重心放在广大旅客身上,这需要扭转。即使逃票者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这一损失也应由铁路部门来承担,而不应转嫁到正当乘车的消费者身上。
同时,孙章认为,铁路旅客运输量巨大,逃票给铁路部门带来的损失也不容忽视,要堵住这一漏洞,还需要加强软件和硬件方面的管理,但不能让逃票者的过错殃及广大旅客。比如,严格执行实名制。由于实名验票不严,导致逃票者浑水摸鱼,但只要严格管理,加强查验,逃票者就无缝可钻。又如,可参照地铁的管理办法,对于逃票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加大违法成本。孙章说,逃票行为需要严厉打击,在处罚之外,还可与其诚信记录挂起钩来,规定逃票多次要被列入黑名单,以后不能在12306上购票。
也有网友支招,可以参照网络购物开具发票的方式补办车票。比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发票丢失了,可以凭借银行卡支付记录、购物记录等补开发票。12306购票网站也是由银行卡、支付宝等支付,网上的购票数据可进行相应保存,并作为购票凭证。这就需要铁路部门借助科技发展来提升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