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一经查实,将对此事涉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重申,坚决打击各类替考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