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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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建完3亿拆,短命工程谁担责?

 河口2.7亿长廊建成3年花3亿拆除

【事件回放】

《东方早报》619日报道,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5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

文化长廊花3亿多拆除一事引起高度关注,舆论质疑这一建一拆之间纳税人近6个亿就打了水漂。621日,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河口县住建局副局长刘建雄就此事回应称,这种说法是误会,财政资金并未被浪费。

【舆情传播情况】

1.河口2.7亿长廊被拆相关舆情信息走势图

如图1所示,619日,河口2.7亿长廊被拆一事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次日相关信息达到832条,之后舆论有所降温;621日,河口县就此事件的回应再次将舆论热度推至高峰,相关信息达到932条,并呈进一步上升趋势。目前的总计舆情信息量约为2567条。

【舆论观点】

网民认为,城市建设项目花费巨资,是否经过严格论证有待质疑,公共工程的决策不应该被模糊处理。

网民“温国鹏”:先让开发商花2.7亿元建文化长廊,如果说是招商引资不用和市民打招呼,那现在这用来拆市政公共工程的3亿元,可完全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这么重大的开支、如此重要的工程,难道不需要征求市民意见?

@沈东军:如此拆建,折腾了谁?又造福了谁?

《南方都市报》:尤其需要商榷的,并不是工程项目当初该不该建、现在该不该拆,而是无论建设还是拆除,究竟是经过了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结果,还是所谓“主要领导”政绩冲动的恶果?如果现在的拆除把商业街改成一块大草坪,会否几年后又要再拆一次?

网民认为“短命工程”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自说自话,呼吁重视纳税人意见,并强化地方人大的监督职能。

网民“高路”:这个所谓的国际文化长廊被一鱼两吃了,当初建的时候是某些领导发展经济振兴地方的样板,如今拆了,又成了一些人还河于民的民生工程。一拆一建看起来是理念的博弈,背后真正的问题是个别地方政府自说自话、朝令夕改的个人主义。

网民“谢伟锋”:我们应该让城市的建筑寿命更长久些,而不应该患上拆建亢奋症。一块砖头也是民意,一片瓦砾也是公帑。当拆建之间年份的间隔距离如此短暂,当成本巨大却没人计较的时候,那总应该听听最后埋单的纳税人之意见吧?遗憾的是这道最重要的程序,却长时间地被选择性遗忘。

网民“温国鹏”:这么折腾到底有没有浪费,不是当地官员自己说了算。当地官员必须表现出应有的谦恭态度,问问纳税人的意见。而人大等相关机构,也应发挥监督评估作用,对可能存在的决策失误,必须追究责任。

网民指出,此类现象在国内有着一定的普遍性,呼吁严查财政拨款的去向,打破“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

@华本叔:其实全国各地都这样,规模的大小而已。

网民“余明辉”:面对“没有浪费财政资金”的说辞,有关方面有必要深挖细究,看看河口这一大建大拆背后到底有没有猫腻,并严厉追责,以儆效尤。只有这样,才会有效刹住一些官员动不动就大拆大建、胡乱挥霍资源的毛病了。

@起床要趁早:一建一拆,文化长廊等于没建,贡献了6个亿的GDP啊。

网民“吴杭民”:如果官员的乌纱不“短命”,各地“短命工程”依旧会几亿建几亿拆的瞎折腾。管好官员的乌纱,唯有健全完善官员重大决策的问责机制,彻底打破“唯GDP论英雄”政绩观的“高压线”,才能彻底杜绝“2.7亿建3亿拆”式劳民伤财的“长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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