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称,杞县第二高级中学考点张某浩,杞县大同中学考点时某雨、李某域,通许县第一高级中学考点尹某航、景某霖,通许县下洼中学考点肖某宇6人替考违规事实成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九条对6名被替考考生作出“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次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还称,这决不意味着处理结束,对考试违规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将随时发现、随时查实、随时处理。
河南省招办表示,将继续对举报信息、比对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信息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及甄别工作,一旦查实确属违规,将按照处理程序进行严肃处理。成绩公布前查实的,一律取消成绩;录取前查实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查实的,一律撤销毕业资格并宣布毕业证书无效。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派出警力抓捕其他参与该案的违法犯罪分子,案情侦破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