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与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的三方面内容相对应,此次会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现代国家治理需要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而现代财政制度是这两者的支撑和基础,从这三者的逻辑联系上看,重点抓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推动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体现出高层彻底改革和攻坚克难的决心。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无疑是支撑改革全局、面向长远战略目标的制度建设,必将加速释放改革红利,为中国经济增添动力。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财税体制改革理应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定位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财政的定位也被提到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先走一步,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
“以财税体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或者主线索,很多问题也都可以在这个线索上求得牵动,求得解决,例如产能过剩问题,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地方债问题等。”高培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