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某是鹿城区双屿街道白楼2弄3号房屋的“二房东”。八、九年前,滕某从原房东董某手中承包一栋5层约400平方米的房屋,在进行分间隔断后对外进行出租,从中获取利益。滕某将约400平方米的房间隔出了58个小间,除去楼梯、走廊等面积,每个房间只有5平方米左右,58间出租房内住着70多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6月11日,鹿城区双屿派出所民警和消防人员在排查时发现这一问题,并对滕某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而等到限改时间到期时,滕某没有按照要求整改消防隐患,也不配合执法工作,且态度还十分恶劣。
鉴于此,鹿城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如仍然拒绝整改,当地相关部门将对出租房隔断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