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坚决不用公款送礼,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公款宴请和公款购买的节礼;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通知》强调,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强化意识,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坚持抓早抓小抓实,不断巩固、扩大、拓展成果。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纪检组织要重心下移,加大对“清水衙门”、下属部门、基层单位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纪,铁面问责。要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零容忍”,做到小事提醒、大事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