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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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企业文化侦探

        为什么有的企业文化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原因在于企业文化对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不甚了解,是一个“一厢情愿”的企业文化,是一个“纸上谈兵”的企业文化,是一个“狐假虎威”的企业文化,是一个“井底之蛙”的企业文化,是一个“滥竽充数”的企业文化。

    在上述这些情况下,企业文化就是“强弩之末”,其势不能穿“人心”,不能规范人们的行为,因此,企业文化需要进行一些有效的“文化侦探”工作。

    首先,是进行“思想侦探”。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对员工的思想进行彻底地摸底,“侦探”出员工对现有企业文化的思想动态,进而对企业文化的核心和附属部分进行彻底和坚决的改造。

    其次,是进行“行为侦探”。企业可以在领导不在场或领导不能直接管理到的情况下,通过“企业文化侦探员”(不可以用现有的人力资源人员来充当!)对员工的行为进行全面的跟踪和探测。(当然,这种侦探是需要技巧的!)了解员工的行为特征,甚至是一些比较隐私的行为,如上网时间主要干什么等,还有就是工作效率等问题,通过表格详细纪录下来。反过来对企业文化进行调整、修正与完善,把员工的这些自然反映出来的问题列入企业文化中去,有关物质的、有关行为的、有关制度的和有关精神的内容,全部编写入企业文化手册中。

    很明显,“企业文化侦探”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要秘密地进行,不然,一旦让员工发现,就会得到强烈的反作用力,员工将把自己“包裹”得更紧,企业文化的影响力将严重遭受挫败。

    企业中,“企业文化侦探”的事例早已存在,比如“打小报告”、“好友之间的通气和泄密”、“小团体”等在一些企业中盛行,这些是严重阻碍企业文化建设和发展的问题,如何突破这些堡垒,“企业文化侦探”工作可以帮助找到解决方案。

    按照本人“企业战争论”之“管理战”之“员工战”的原则,在使用“企业文化侦探”的人选上,企业可以在“敌后(员工)根据地”里找寻合适的人选,应该是认同现有企业文化的,各方面都有培养前途的员工,让之做“卧底”,严格按照“企业文化侦探”原则办事,不得带有任何个人感情色彩,定期定时提交“企业文化侦探纪录”,直接汇报给HR总监或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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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鞍山市企业文化研究会 鞍山社科院企业文化研究所 主管单位: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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