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主要反映在他的《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一书中。韦伯认为,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是所谓官僚制,亦叫“科层制”。这种行政组织体系包括6个内容:(1)为了实现一个组织的目标,要把组织中的全部活动划分为各种基本的作业,作为公务分配组织中的各个成员。(2)各种公务和职位是按照职权的等级原则组织起来的,每一职位有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一个指挥系统或层次体系。(3)组织中人员的人用,完全根据职务上的要求,通过正式考试或教育训练来实行。(4)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薪金和明文规定的升迁制度,是一种“职业的”管理人员。(5)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规定的规则和纪律,使之不受任何人的感情因素的影响,保证在一切情况下都能贯彻执行。(6)组织中的各级官员必须完全以理性为指导,他们全没有个人目标,没有仇视、偏爱、怜悯、同情,然而却有理性,尽管这种理性带有机械性。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实际上是把管理非人格化,依靠单纯的责任感和无个性的工作原则,客观合理的处理各项事务。韦伯认为,这种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能提高工作效率,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性和可靠性等方面优于其他组织体系。但同时它也认为,由于这种管理体制排斥感情因素,导致了整个社会感情的匮乏,扼杀了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韦伯看来,现代社会中有教养的文明人减少了,而只知忠于职守和懂专业知识的人增加了,这种由官僚制的刻板条例造就的人,目光短浅、安于现状、缺少英雄主义和批判精神,没有创造发明。尽管如此,韦伯仍然十分醉心于按这种行政组织体系进行企业管理,嘲笑那种靠个人非凡魅力来管理的领导,因为他认为只有以规章制度做动作,抛弃一切人事关系的感情色彩,公事公办,企业才有可能生存下去。韦伯的古典管理理论为企业管理奠定了理论基础,也可视为一种企业文化理论的萌芽。
(二) 法约尔的管理要素与管理职能理论
法约尔于1916年出版了《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他以大企业的整体为研究对象,认为该理论不仅适用于企业,也是用于军政机关和宗教组织等。法约尔提出了经营六职能、管理五要素和十四条原则的学说。
1、 经营六职能。法约尔认为,管理不同于经营,只是经营的六种职能活动之一。这六种职能活动是:技术活动、商业活动、财务活动、安全活动、会计活动和管理活动。它们是企业组织中各级人员都多少不同的要进行的,只不过是由于职务高低和企业大小的不同而各有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