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保型银行:人类必然的选择
尽管对变化异常的气候、泛滥成灾的洪水的感知,使人们意识到人类正面临着生存环境的威胁。尽管也熟知形成这种威胁的原因大部分来自于人类本身,然人们还是仍未全部收敛人为破坏环境之行为,致使这样的生存环境呈继续恶化趋势。
在这样的情形下,2002年10月,荷兰银行和世界银行所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在伦敦主持召开的一个由9个国际商业银行参加的会议,专门讨论在项目融资中屡屡碰到的环境与社会问题,由此应运而生“赤道原则”。“赤道原则”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即对一个环境危害事件,不应该只关注事件的直接制造者——企业,而忽视企业背后的力量,投资给企业的金融机构——银行。同时,这个原则倡导金融机构对于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应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最低行业标准并将其应用于国际融资实践中。这些观点已被全球金融界所认同,目前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了这一原则,进而引发出建设环保型银行理念。
“赤道原则”唤醒了全球金融界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金融部门及其每一成员有义务为保护人类的家园尽一份力量。因此,将环境保护理念引入银行日常经营,是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建设环保型银行,既是理论话题,又是现实问题,事事触及,人人可为。笔者认为,从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成因切入,建设环保型银行,可从银行内部减少运营能耗和通过信贷杠杆遏制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三高”企业的发展作出努力。事实上,银行在减少能耗方面有许多潜力可挖。比如财务报表、柜台业务、信贷业务、专项教育活动、各种登记簿、种类繁多的业务广告的纸张耗费令人惊讶,为客户提供的包装袋、不能降解的银行卡等,客观上也在不断地制造“有色污染”,公车私用造成大量尾气排放,餐桌上的铺张浪费也是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源,等等。所以这些,既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又耗费了大量的自然资源,急需我们开动脑筋,通过研发新型材料、资料整合、建立机制、控制成本支出加以解决。
在信贷管理方面,过去,银行往往考虑眼前效益多,而科学发展理念较淡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低效益、高能耗企业的发展,同时也造成大量信贷资金沉淀,我们不能忘记十余年前国家对产能比低、污染严重的8.4万多家企业进行清理后,银行信贷资金惨遭损失的剜心之痛。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银行监管部门出台《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此举在于加强对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企业进行信贷控制,从资金投入上制止“三高”项目的产生。因此,作为商业银行切勿重蹈覆辙,必须把环保法规融入信贷工作实践中,负责任地对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重复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要坚决实行不予贷款措施,遏制其发展;对治污效果好、治污措施落实的企业继续给予扶持;对治污效果不好,面临环保风险的企业,则要采取果断措施压缩、收回贷款、坚决杜绝新增贷款,把“绿色信贷”作为银行信贷工作的行动指南。同时,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要切实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使环保的有关政策法规切实落实到位。
当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向人类敲响警钟的时候,人们有着祈求明天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洁净、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和谐的渴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同步发展已成为人类的必然选择。为此,通过建设环保型银行,促进生态环境向好的方向转化,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又是银行自身长期持续发展的要求,需要为之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