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价值观与法人治理结构
精神决定着制度,制度强化着精神。企业价值观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这样的关系。
法人治理结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公司制企业都必须建立的一种比较规范的企业领导制度,其基本构成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法人治理结构,便是这些机构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化表现。
传统的公司理论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由物质资本所有者组成的联合体和他们嫌钱的“工具”。公司作为营利性的社会法人,其权利的基础首先要有物质所有者(股东)的出资。公司在营运中所要确保的,首先是股东的利益,即股东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回报返还给自己,以及如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并使其在股东的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以股东本位理论为支柱而构建的传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图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关系,来实现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然而,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却遭受了现代公司伦理和企业法人价值观的挑战,已难以适应现代公司发展的需要。
价值是对象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某种属性。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有意义的或无意义、什么是有价值的或无价值的、价值多大的根本看法,是人类所特有的价值取向的根本见解。企业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也是企业追求成功的动力。
企业价值观的伦理价值取向是企业法人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员工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企业和合作者之间等的关系。企业伦理是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现代公司企业伦理要求企业是一个有道德、有诚信的组织,能够处理好企业、国家、社会的关系,处理好企业与环境、企业与人的关系,确保员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人格地位的平等和员工参与管理的机会。
企业法人的价值观是一个明确的理念体系,其中的各个价值有着一定的排序,其中最核心的是主导价值或最高价值。那么顾客、员工、管理者与股东到底谁是主导的价值?传统的企业法人价值观始终把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一切的活动都要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其他群体的利益。现代的企业法人价值观更偏向于顾客、员工、管理者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甚至有的公司提出“顾客第一、员工第二、本地社区第三,股东第四”的价值排位。
现代的企业法人价值观有着时代的原因。
首先,从社会经济发展进程来看,知识、技术等“精神力量”正在各方面超过物质资本的力量而呈上升趋势。因此,如果仍然固守传统的股东本位理论,忽视人才资本所有者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严重影响公司长期的收益。
其次,公司股份的日益分散,致使任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会。高度发达的证券市场又使得投资都随时可以买进卖出任一公司的股份,绝大多数的股东更关心的是股价的涨跌,而不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的投票权。所以,如果股东本位的传统理论,无法满足公司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企业法人价值观的引导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应做出相应调整。以公司的多元利益主体理论为指导来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摆脱股东主权论的不利影响。这样不仅适应国际潮流发展的需要,更弥补了现行公司立法的不足。
公司法人治理要大力推进职工参与制度。随着员工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日趋增强,职工参与制度日益得到各国立法的认同与重视。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既是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也是缓和劳资冲突以提高公司的组织效率需要,更能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职工委派自己的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通过股东大会进入公司领导机构,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职工维护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
在这样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下,公司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强化了的价值观又进一步影响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样的良性循环将使公司管理更加科学和民主,更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