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赵展慧)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和127项重大项目,引发各方关注,有媒体称“国家又给了东北1.6万亿”。针对这一说法,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负责人回应说,这是片面解读甚至误读,三年滚动方案涉及项目并非全部由国家投资,更不是“输血式”的资金投入。
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提出拟于2016—2018年开工建设127项项目,这些项目是滚动实施的,估算总投资有1万多亿元,其投资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国家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须按照投资审批程序报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项目各方出资比例也不相同。涉及民生领域和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国家将给予适当补贴。他指出,这些重大项目已经都列入了所在行业和领域的“十三五”专项规划,有些也已纳入了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并非在规划之外新提出的项目。
该负责人强调,这127项重大项目主要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城乡建设、民生等多个领域。既不涉及产能过剩领域,也不是“撒胡椒面”式的各领域扩大投资,而是聚焦关键领域,着眼于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重点支持东北地区弥补民生和基础设施欠账,增强与华北等区域的快速通达能力,加快发展东北地区有基础、有潜力、有需求的新兴产业。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把这127项项目纳入项目库集中调度,定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按期开工、按期建设、按期完工、尽早发挥效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未来国家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东北实现全面振兴,对东北振兴面临的全局性问题会更好体现国家扶持。同时会将政策资金支持与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型发展、培育内生动力紧密结合起来,政策资金支持将立足于推动东北地区加快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关键领域深化改革上出实招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