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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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工资过快上涨会伤害经济”:伪命题

据经济之声报道,“工资过快上涨会伤害经济。”这是中国社科院一位知名学者的最新说法。他指出,工资上涨现象是好事,它能改善收入分配,但是过快地上涨也意味着有过多的企业会变得困难。

  经济要增长,工资必先涨。因为,只有生产者拿到工资,才会有能力去购买自己生产出来的商品。

  工资才是经济增长真动力

  有些学者的言辞,常常让人摸不着头脑。“工资过快上涨会伤害经济”的说法,令人大跌眼镜。其实,工资收入的增进,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而且是经济增长真正的内生动力。

  先看“过快上涨”一说吧。若非空穴来风,此语指向的当是中国收入分配的现实结构。那么,事实究竟怎样?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总量增长了156倍,这块大蛋糕可分为政府收入(财税增长了114倍),居民收入(工资增长了78倍),剩下的是资本收入,不太好直接算,但简单地观察也可看清楚,明显资本跑得快、政府跑得慢,最跟不上趟的就是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整体上,工资收入涨得最费劲,其中垄断国企还挤占了大头,那么大量的私企、外企、小工商业者中的就业者,收入增长恐怕更蜗牛。改革发展的红利,劳动者们分享到了几何?所以,工资绝没有“过快上涨”,增速拉下必定伤害民生,这是十八大收入倍增主张的社会逻辑。

  但,工资的增进,又不止于社会公平,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更有其特定的经济内涵。一句话,经济要增长,工资必先涨。因为,只有生产者拿到工资,才会有能力去购买自己生产出来的香皂、啤酒、手机、自行车……假如,工资的增长,远远落后在商品生产之后,那么积压下的库存卖给谁?

  资本逐利,生产、再生产无限扩张,商品如魔术般奔涌;劳动弱势,创造出的价值无从实现,工资如海绵般挤压。长此以往,就会酿成“生产相对过剩与购买力不足”的矛盾,这幕经典作家笔下的经济危机,已经反复在我们身边上演。从美国到日本,从欧盟到新兴经济体,有几国能避开?中国经济身处下行压力,内需不足,特别是消费需求不足,已是最头疼的痼疾。正逢需要工资较快增长之际,闻此不经之谈,令人汗颜,令人羞赧。

  增进工资,三条出路。一是保底,把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区域指导方式,扎扎实实落地,容不得一点折扣。二是限高,一些国企挟垄断以谋私利,职工工资过高、福利滥发,必须在阳光下公开,接受全民检阅。三是扩中,通过微观的集体协商,中观的产业政策,及宏观的合理调控,千方百计提高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延雪平(财经评论人)

  工资涨不涨,涨多少,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市场说了算,这就决定了,工资“过快”“无限制”上涨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伤害论”是伪命题

  此论,初看起来,我们应该理解并认同。这是因为,此论背后隐藏的逻辑是,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正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困境,甚至部分传统制造业企业已经因为不堪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重负而垮掉,故而,为了挽救实体经济就得抑制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势。

  诚然,论者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对此论背后的逻辑进行辨析,我们就会发现,“工资过快上涨会伤害经济”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实际上,要使“工资过快上涨会伤害经济”这一结论成立,有两个隐含的前提必须满足。一是目前的工资水平,是否真的上涨过快?对此,以最近十年为例,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实翻了一倍左右,但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过去十年,我国房价却普遍上涨了五倍左右,部分一线城市甚至上涨8-10倍。其他,与教育成本以及医疗成本的大幅上涨相比,其实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并不大。

  第二个前提是,工资有可能会无限上涨。对此,如果我们认识到市场规律,就会明白,事实是永远不可能存在的。换句话说,工资涨不涨,涨多少,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市场说了算,不是政府说了算,更不是劳动者说了算。这就决定了,工资“过快”“无限制”上涨的说法是不成立的,那么“工资过快上涨会伤害经济”也只能是一个伪命题。

  其实,对工资与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必须有发展的观念。近年来,劳动力成本的持续上升,其本身就说明我国经济的人口红利已经不存在,在这种格局之下,若想维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则必须启动我国实体经济的转型,传统制造业企业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拓宽企业的价值空间。如果传统制造业企业一如既往地试图依赖低劳动力成本生存,则不仅我国经济永远无法成功实现转型,而且包括土地、环境等要素资源在内更是无法承受。

  之于当下而言,在我国经济初步迎来新常态之下,传统制造业企业应完成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技术创新告别人口红利依赖,地方政府更应努力创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免企业过重的税务负担。两相结合,通过传统制造业企业的主动谋求突破,以及政府部门积极的行政职能转变,才能真正让我国经济走出人口红利依赖的怪圈,也才能“工资过快上涨会伤害经济”等违背市场规律的言论不再有。

  □杨国英(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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