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站内搜索:
期刊资料搜索
政策法规
22省份宣布取消“O”牌车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白靖利、杨丽萍)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

    至此,据初步统计,全国31个省份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

    全国已有22个省份宣布取消“O”牌

    由于群众对“O”牌泛滥意见纷纷,从10余年前开始,一些省份就开始取消这个号段车牌。早在2003年,黑龙江省就最早取消了“O”牌;2004年,上海全面取消“沪O”车牌。

    ——22个省份宣布取消“O”牌

    截至目前,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份包括黑龙江、上海、宁夏、北京、重庆、浙江、湖南、陕西、河南、青海、天津、四川、江苏、安徽、吉林、湖北、贵州、河北、辽宁、江西、海南、西藏等22个。

    ——4个省份将“O”牌作为公安专段号牌,1省转为普通民用号牌

    截至目前,内蒙古、广西、新疆、山西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

    从2013年10月1日起,甘肃省将“甘O”公安专段号牌变更为普通民用号牌,与其他民用号牌同等对待、同等管理。对公安机关使用“甘O”号牌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警车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喷涂为制式警车,换发警车号牌。

    ——4个省份尚未有明确意见

    目前,福建、广东、云南3个省目前还没有对“O”牌的处置意见,山东省部分地市取消“O”牌,但部分地市仍在使用。

    换“马甲”,取消特权还是让特权“潜行”?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O”牌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力”,因此,最早只限公安车辆专用的“O”牌车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争相超范围使用,屡受公众诟病。在各地纷纷取消“O”牌车之后,特权是否随之取消了呢?

    记者梳理发现,虽然一些地方取消了“O”牌,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变相保留。

    ——明确号段。在取消“O”牌车之后,一些地方采取明确划分号段或“尾号识别”的做法,以区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如此一来,无论是公众还是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照样知道哪些车辆分属哪些部门、领导,取消“O”牌车的作用无从体现。

    此次武汉市公安局将全市公安机关使用“鄂O”公安专段号牌的公务用车换发“鄂A”普通号牌,却明确了专用的号段。其中,武汉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号段为“鄂A7xxxW”“鄂A8xxxW”“鄂A9xxxW”。

    ——混用民用车。尽管一些部门和单位既不使用“O”牌车,也不挂特殊号段,而是将车牌混入民用车牌中,但是特权照用,反而增加了公众监督的难度。

    不少采访对象表示,过去的公车号牌能认出来,但近几年新的公车号牌与私车号牌完全没区别,监督难以下手。记者在西南某市一次采访中发现,某位政府官员乘坐一辆号码和车型都很普通的民用车辆出行,但是在经过红灯时并未停下等候,而是加速通过红灯,扬长而去。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闯红灯之后他们都有办法消除记录。

    “我们平时见到O牌车,就知道是公车。换成了普通民用车牌,公车就可以去任何场所了,包括娱乐场所。将车牌换个马甲,让老百姓都不知道哪种是政府车哪种是普通百姓的车,更加不好监督。”一位受访的北京市民说。

    ——特殊名单“里应外合”。在一些地方,除了党政机关领导使用小牌号外,还自制“特殊车牌”,继续享受特权。而在交警等具体执行部门,则掌握着这些“特权车”的详细名单,在执法时对这些车“选择性执法”。

    一位工作多年的交警透露,交警上岗前的首要任务就是牢记主要领导车牌号,并在执法过程中予以全方位“配合”,“闯红灯、占道停放这些基本上都会放过。”

    “时间一长,哪些车牌是哪些部门的,连老百姓都知道,更何况执勤的交警呢?”不少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

    “O”牌清零,更需特权思想清零

    一些受访公众认为,所谓“特权车”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挂什么样的车牌,是否取消“O”牌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根除车牌背后的特权和特权意识。“如果干部的特权观念没有根除,谁敢断定取消了‘O’牌以后,不会出现新的特权号牌、新的‘霸王车’?”

    其实,公车使用什么号牌并不重要。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并未正式取消“O”牌车,但已经采取相应的约束和规范公车的政策,例如给公车贴上统一标识,以便“直接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云南省多个地州已全部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大部分印有“XXX公务用车”和“严禁公车私用”等明显字样,公布监督电话;广州利用科技手段,给全市党政机关8491台公车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和用车人身份识别设备,监控行车轨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环节,取消“O”牌车正是在转作风的大背景和大前提下展开的,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风的彻底转变需要时间。

    基于一些地方公车改革的现实情况,汪玉凯建议将取消“O”牌车纳入公务公车管理体系中,只保留执法车和公务公车,同时,将保留的公务用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标识,便于社会监督。

    “取消特权牌照只是一个形式,更重要的是取消特权思想。”汪玉凯认为,取消特权思想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整个社会氛围的转变,而克服部分官员心中“公权至上”的理念,不能光靠教育,还应出台更多、更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和保障。同时,加强执法监督,才能重建政府公信力。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鞍山市企业文化研究会 鞍山社科院企业文化研究所 主管单位: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
您是第位访客地址:鞍山

辽ICP备13010365号-1 技术支持:鞍山创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