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目击:毁地采沙变水塘
“这里原来是村里的机动地,有玉米田、荒草地等,面积30亩,现在却被承包者挖沙子破坏,变成了一片大水塘。”新民市胡台镇后胡台村一位村民指着眼前的一片水面告诉记者,村里在2003年11月12日将这块地包给村民郑某,协议规定土地用途不得改变,最终却被毁掉了。
记者驱车走访了胡台镇的后胡台村、红旗堡村等数个村屯,发现因采沙形成的沙坑、水塘还有多处,小的十几亩,大的逾百亩。在一片大水塘附近,记者看到一处处祼露的沙丘,一些柳树被挖得露出了树根。
“这些沙场原是林草地、荒地或村民的开荒田,被糟蹋成这个样子,断了子孙的饭碗,真让人痛心。”一些知情村民气愤地告诉记者,在暴利驱使下,采沙者连小学操场也没放过。在已空置的后胡台小学院内,记者看到,操场已被挖沙毁坏,残土垃圾,一片狼藉。
新民市农村经济局水产科负责人告诉记者,鱼塘与采沙形成的水面有明显区别,后者都不在渔业统计范围之内。但对于记者问及的后胡台村原有养殖证的鱼塘面积到底有多少,这位负责人称档案都丢了,记忆好像是300亩左右。
政府回应:毁地采沙具体情况尚不清楚
据介绍,开采沙石需要向国土、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更需履行严格用地审批手续。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村民反映,毁地采沙者一般先和村里或农地承包人签订转租协议,将土地流转到自己手中,然后就盗采沙石,牟取暴利。“村里虽然明知他们没有手续违法采沙,但对方多数有后台、有关系网,没有能力来制止。”某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新民市土地管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打击毁地采沙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土地等部门配合。近年经他手处理的案件多达五六十起,以行政处罚居多,也有部分移送公安机关。如有一处非法采沙场数次发现盗采行为,他们对盗采者下过行政处罚单,没收3万元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这位工作人员说,一些沙场盗采时断时续,历时较长,毁坏土地到底有多少,目前尚不清楚。
新民市公安机关则拒绝向记者介绍打击非法采沙情况,理由是接受记者采访需上级批准。
村民质疑:采沙者套取巨额补偿
记者看到新民市市委联合调查组、新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局两份调查报告显示,一些采沙者在近年来的征地中,利用非法挖沙形成的水面,套取补偿金,“狠狠赚了一把。”
据知情人士介绍,郑某所承包的北大岗子荒地,挖沙获取利益后,2008年又以“鱼池”名义从村里领取了20余万元的鱼池征占补偿款。
新民市的两份调查报告还显示,2010年,后胡台村又报请时任的镇主要领导同意,对郑某支付了59.4万元的“鱼池”土地补偿款。调查报告认定,这一补偿违反了辽宁省有关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发放的有关规定,应归村集体所有。
调查报告还显示,后胡台村实际发包鱼池的合同面积为177.28亩,但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达599.24亩,有关承包人以此多领取水面补偿费近280万元。
“这些多出来的鱼池面积,没有合同证明,非法采沙形成的可能性极大,国家的补偿金就这样被骗走!”一位村民说。
印有“新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局”公章的调查报告还显示,水面补偿费共计发放了619万多元,仅支付给郑某就达245万多元。当地规定,每平方米水面补偿标准是10元钱,这600多万元水面补偿款折算水面竟多达900多亩。
村民质疑政府部门对这一问题为啥不查处。